安汉都护
官名,东汉置。因羌扰三辅,汉献帝省扶风都尉,置安汉都护,令总统西方。见《后汉书·孝献帝纪》。
官名,东汉置。因羌扰三辅,汉献帝省扶风都尉,置安汉都护,令总统西方。见《后汉书·孝献帝纪》。
官名。(1)田曹参军。南齐都督府置此职,见《南齐书·百官志》。北魏亦置,《魏书·谷浑传》记谷颍为青州征东大将军广陵王羽府田曹参军。《魏书·官氏志》记永平二年(公元509年)因高肇奏省此职。北魏末复置。
官名。明置,为良牧署正副主官。见“良牧署”。
明朝军事编制。洪武二十三年(1390)始置,其设正千户、副千户、镇抚、百户等官,同千户所。
官名。北魏置,唐朝沿置。《北齐书·蔡儁传》: “及义旗建,(庞)苍鹰乃弃家间行归高祖,高祖以为兼行台仓部郎中。”职掌略同仓部郎中。唐初,诸道行台省设此职,员二人,从五品上。唐高祖武德九年(626)罢。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39)定为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署名。即门下省,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五年复名门下省。参见“门下省”。即门下省。唐玄宗开元元年改门下省为黄门省。见《新唐书·玄宗纪、百官志二·门下省》。
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北洋政府时期设置。(1)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为村公所,由村长、副村长和闾长组成。采取合议制。其职权为:一、办理行政官厅委办事项
“录副奏折”之简称。
官名。明朝尚宝司副长官。一人,从五品,佐司卿掌宝玺、符牌、印章之事。后多以恩荫寄禄,作为勋贵大臣子弟之荣誉职位,遂无定员。官名。明置,为尚宝司的副长官,秩从五品,员额一人。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上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上等第一级,任总统官,秩视提督,阶从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