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置,为翰林院长官,满汉各一人,掌国史笔翰,备左右顾问。侍读学士以下,掌撰著、记载、祭告郊庙神袛、撰拟祝文、恭上徽号、册立册封、撰拟宝文及赐内外文武官祭文碑文。见《清史稿·职官志二》。参看“翰
宋朝贡举考试之一。南宋高宗绍兴十四年(1144),命居住临安(今杭州)原籍在一千里以外的举人,附于国子监发解试,另立号考校,以同文馆为考场,故称同文馆试。宋代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绍兴十四年(公元114
官署名。金朝七盐使司之一。掌食盐产销。设在北京。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肇州、泰州及接壤处。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监、同监、知法等官。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
吏员名。清置,见“掌醢署署正、署丞”。
见“律博士”。
① 下属官吏。《汉书·贾谊传》: “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罢软,曰‘下官不职’。”② 封国属官对国主自称之词。其初,称臣或下官皆可,至南朝宋孝武时定为制度。《宋书·刘穆之传附刘邕传》: “先是郡县为封国
官署名。西晋武帝置,为尚书三十四曹之一,设郎主其事。南朝宋,隶都官尚书。南朝沿置。北齐尚书省度支尚书置,掌戎仗器用所须事,以郎中一人领之。隋初隶兵部尚书,置侍郎一人。文帝开皇六年,置员外郎一人,司其籍
官名。高昌置,为四镇将军及杂号将军之属,位长史、司马、门下校郎下。
官署名。明代内府贮库之一。收存米、盐等厨膳物品,属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
官制用语。宋朝知州、通判等官离原籍二千里以上,其随侍缌麻以上亲参加科考,称满里子弟。例由各转运司举行别头试,即牒试或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