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
设官的制度。《管子·乘马》: “五聚命之曰某乡,四乡命之曰方,官制也。”
设官的制度。《管子·乘马》: “五聚命之曰某乡,四乡命之曰方,官制也。”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封中士佐官,正一命。
①职尊权重之官的泛称。《管子·明法解》:“生杀之柄,专在大臣。”② 官名。清朝置。如中央有内大臣、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各部、院、寺设管理大臣; 对外有通商大臣、参赞大臣、领队大臣等; 由皇帝特
官名,为掌守仓库的小官吏。《史记·货殖列传》:“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注:“韦昭曰:督道,秦时边县名。”
参见“功勋制度”。太平天国勋位名。见“勋位(1)”。
官署名。金朝地方统军机构。设于大同府。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西京路兵马都总管府。
官名。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水部曹,“掌舟船、津梁、公私水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清置,为外务部长官,掌管国际交涉,昭布德信,保护侨民,以慎邦交等。其佐官有副大臣、左右丞、左右参议、参事;其属有司务和郎中、员外郎、主事。见《清史稿·职官六·外务部》。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
学官名。北齐置,掌教授太学生徒。北齐置太学,见于《北齐书·昭帝纪》:皇建元年(公元560年),“诏外州大学(北齐郡置太学,疑州亦为太学),亦仰典司勤加督课。”太学设博士,见于《隋书·儒林·房晖远传》:
清代内阁的内部机构。分南北两厅,主办秘书事务。南厅办理阁务,诸如收发及办理文稿,掌关防(内阁无印,对外行文,用典籍厅关防。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及内廷修书各馆,亦借用典籍厅关防),以及对下级官员的考绩工作
宋朝左右街司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