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曹
官署名。西汉置,主外国及周边少数民族事务,设尚书为长官,隶尚书署。东汉分置南主客曹、北主客曹,隶尚书台。三国魏、西晋初复置,后罢。
官署名,西汉置,其长官称客曹尚书,掌外国及周围少数民族事务。客曹尚书,有时也省称客曹。东汉分南主客曹和北主客曹,职掌与西汉同,其后,三国魏及晋初置,后废。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
官署名。西汉置,主外国及周边少数民族事务,设尚书为长官,隶尚书署。东汉分置南主客曹、北主客曹,隶尚书台。三国魏、西晋初复置,后罢。
官署名,西汉置,其长官称客曹尚书,掌外国及周围少数民族事务。客曹尚书,有时也省称客曹。东汉分南主客曹和北主客曹,职掌与西汉同,其后,三国魏及晋初置,后废。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法制方面的法律案。
官府文书名。宋朝内外官署呈文于中书、尚书省、三司; 御史台呈文于中书、枢密院; 在外官员呈文于所统摄官署,如三省、枢密院或省、台、寺、监及本路察访官,皆用申状。
官名。明置,为御酒房长官,掌造御酒。见《明史·职官三·宦官》。
宋朝现任官参加贡举考试,称锁厅试。以锁其官厅而赴试,故称。宋初,官员考试合格,只迁官不赐科第,不合格即停现职。太宗淳化三年(992),应试合格始赐进士及第。真宗天禧二年(1018),应试者先由其长官考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殿内省尚食局长官,二员,正五品。唐朝殿中省沿置,正五品下; 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奉膳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旧。宋朝置四或六员,徽宗崇宁三年(1104)置典
“刑狱贼曹参军事”省称。参见“刑狱贼曹参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右中大夫”属官,正三命。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司右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仍为属官。隋
官名。明正统(1436—1449)中,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于内阁东小房办公,专掌书办文官诰敕,翻译敕书,并外国文书、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故称其办公处为东诰敕房,中书舍人曰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简称
官署名。晋朝司徒府特设属曹,位在诸曹上。南朝沿置。长官为掾。
即“法依旦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