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宣抚判官简称。
宣抚判官简称。
官名。即国子监丞。官名。清末学部成立后,以国子监归并学部,部内设国子丞一人,秩正四品,掌文庙及辟雍两处礼仪事务。所属有典簿四人,正七品,掌祀典庙户;典籍四人,正八品,掌祭器、乐器。奉祀官二人,七至九品
唐朝枢密使与两军中尉合称,昭宗天祐元年(904) 废。
①官名。明朝置为武散官,从二品,初授。②明、清宗室封号。明朝郡王由嫡长子袭爵,余子封镇国将军。清沿明置,为宗室封爵十二等中第九等。官名。明代郡王诸子封镇国将军;又武散官从二品初授为镇国将军。清代宗室封
官名,汉置,掌礼仪。《汉书·儒林传》:“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而鲁徐生善为颂。孝文时,徐生以颂为礼官大夫。”官名。汉代太常的属官。主管礼仪之事。《汉书·儒林传》记“孝文帝时,徐生以颂为礼官大夫。”
官名。南朝梁时侯景置。《梁书·简文帝本纪》: “侯景遣卫尉彭㑺、 厢公王僧贵入殿, 废太宗为晋安王,幽于永福省。”
官名。北齐鸿胪寺司仪署长官,从九品上。隋朝沿置,二员,从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升正七品。唐朝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凶礼丧葬之具。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见“公府奏曹”。
官名。掌管帑藏。《史记·平准书》:“(桑弘羊)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汉书·平帝纪》:“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农部丞十三人。”
即“总理全营事务翼长”。
官制用语。初为兼官形式之一,即以他官暂时主持某一官署事务。亦称权知、掌知、监知、知某事等。唐朝以佐官代理长官亦用此称。宋朝派遣中央官员主持州、军、县等地方事务,多用此称,为“差遣”(即实际职务)形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