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隋、唐内侍省内府局次官,皆置二员,正九品下。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分染坊使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参见“明保”。
官署名。唐宪宗元和十三年(818) 平章事判度支借外命妇院内舍十数间隔截而置,有官典七人,随官勾检文案。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御前侍卫”。
东宫官署。北齐置,属太子门下坊。掌东宫进膳、尝食,设监、丞为长贰。隋沿置。唐初因之,后属左春坊,设郎、丞为长贰,下设书令史、主食、典食等。
官署名。指隐蔽的官府机构,为刑徒免罪后服役的场所。《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将司人而亡,能自捕及亲所知为捕无罪,已刑者处隐官。”或以为罪徒受宫刑后服役的场所。
官名。金置,为太医院的佐官,秩从六品。
官名。唐朝元帅、都统、招讨使属官之一,出征则置一员。
官名。宋置,属开封府,员额四人,掌检覆推问,凡斗讼事轻者听论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