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武大夫
散阶称号。清朝乾隆二十年(1755),改宣武将军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三十二年,属八旗者从四品亦封此。五十一年,改为宣武都尉。
散阶称号。清朝乾隆二十年(1755),改宣武将军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三十二年,属八旗者从四品亦封此。五十一年,改为宣武都尉。
官名。北魏置。负责皇帝的饮食事务,以宦官担任。《魏书·阉官传》:“高祖以 (王温)谨慎,补中谒者,小黄门,转中黄门、钩盾令,稍迁中尝食典御、中给事中。”北齐改称“中尚食典御”。
官名。简称山西司郎中。① 明清户部山西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西部郎中设,一人。宣德(1426—1436)中增设三人。南京户部山西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 (1
官名。北魏明元帝泰常七年 (422)进攻南朝宋时置,张蒲自南中郎将、南蛮校尉加此。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改定官制后未见。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寝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改正八品。为司苑、典苑之佐,协掌园苑种植疏果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全都设
官名。简称河南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河南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
官名。元置,为利用监的主官,见“利用监”。
官名。晋朝置,太常、大鸿胪属官,职掌不详。见《晋书·舆服志》。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调派官员方法之一。各省督抚因本省官员不敷差遣,奏请由候选人员中拣选若干员,分发各该省委用,称为拣发。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佥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身边的亲信侍臣,掌禁中事务, 权力很大, 故北魏后期的权臣如元乂、尔朱荣等都兼任此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北齐为门下省领左右局长官,员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