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
太监、阉人。《后汉书·黄琼传·上疏》:“诸梁秉权,俗宦充朝。”
太监、阉人。《后汉书·黄琼传·上疏》:“诸梁秉权,俗宦充朝。”
官名。即“云南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朝称科举考试中进行复核考卷官员。详“磨勘”。
官名。三国魏明帝时,司马懿镇关中,罢左冯翊羌阳县,於其地置此,管理自武都徙来的降氐。西晋惠帝元康(291—299)初罢。十六国汉、后赵、前秦、后秦、西凉复置。北魏初沿之,后罢,复置县。官名,三国魏明帝
官署名。隋炀帝始置,以待四方使者,后罢,有事则置,隶鸿胪寺,据事务繁简临时损益,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各置使者一人,掌其方国互市事。唐初复置,以通事舍人主之,属中书省,凡四方进表,华夷纳贡,皆受而进之
吏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置屯达,意即村长,受札萨克之命,处理村内之事。
官名,明置,为翰林院官员。各掌专经讲义。《明史·职官二·翰林院》:“五经博士,初置五人,各掌专经讲义,继以优给圣贤先儒后裔世袭,不治院事。”官名。明代于翰林院设世袭五经博士,各掌专经讲解,秩正八品,员
① 就职治事,办理公务。《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崔子称疾不视事。“② 官名。又作“胝事”。战国魏等国置。主管某一职事的官长。《滨虹草堂藏古玺印》著录魏国官印:“右库眡(视)事”。
官名。清置,清朝中央六部、理藩院等,皆置堂主事,掌文案章奏;初四品,后定为六品。见《清史稿·职官一、二》。官名。清代于六部和理藩院均于堂官办公处所设堂主事,多以满人及汉军充任。因为尚书、侍郎有的不熟识
鸿胪卿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鸿胪(卿)为睡卿”。
官名,西汉武帝置,掌轮台渠犂等地的屯田事务,宣帝改置西域都护后,此官之名不再见。《汉书·西域传上》:“自敦煌西至盐泽,往起亭,而轮台、渠犂皆有田卒数百人,置使者校尉领护,以给使外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