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正司
官署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为宫廷女官衙门。初设宫正二人,正六品。十七年改一人,正五品。增司正一人,正六品。二十七年增典正一人,正七品。次年定制,设宫正一人,司正二人,典正四人,女史四人。掌纠察宫闱,戒令谪罚之事。大事则奏闻。永乐(1403—1424)后,尽移其职于宦官。
官署名。元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詹事院为徽政院,詹事院所属的府正司改归徽政院,改称宫正司,秩从三品,掌鞍辔弓矢等物。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复为府正司。
官署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为宫廷女官衙门。初设宫正二人,正六品。十七年改一人,正五品。增司正一人,正六品。二十七年增典正一人,正七品。次年定制,设宫正一人,司正二人,典正四人,女史四人。掌纠察宫闱,戒令谪罚之事。大事则奏闻。永乐(1403—1424)后,尽移其职于宦官。
官署名。元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詹事院为徽政院,詹事院所属的府正司改归徽政院,改称宫正司,秩从三品,掌鞍辔弓矢等物。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复为府正司。
官名合称,即盐官和铁官,汉置,掌经营盐铁事。《史记·平准书》:“孔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铸旧铁)。”“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孔)僅管天下盐铁……县置均输盐铁官。”
官名。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主爵曹,“掌封爵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满语官署名。汉译为“内阁”。又作“多尔吉衙门”。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始置,设都转运使、同知、副使、判官等员,掌四川茶、盐事务。十年罢。
官名。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置,员一人,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为都水监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都水监复置都水使者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置,为都水监的主官。见“都水监”。
官名。元置,为利用监的佐官,见“利用监”。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分为满票签处、汉票签处。详“满票签处”、“汉票签处”。
官名。清朝健锐营之最高长官。额设一人,由总统大臣内选派。总掌健锐营之政令。
官署名。主织造,产品供宫廷服用。西汉设于齐临淄(今属山东淄博市)、陈留郡襄邑(今河南睢县)两县。由长、丞典领其事。襄邑主作锦绣,临淄作缯帛,作者数千人。因临淄服官制作首服、冬服、夏服,又有“齐三服官”
汉朝选官制度,亦作特召。《汉书·武帝纪》元特六年 (前117) 诏: “士有特招,使者之任也。”汉朝如才能出众之士,有时由皇帝亲自召见,问以政事,或授以官职。官制用语,也写作特召。汉朝对才能出众有某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