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观使
见“宫观官”。
官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建玉清昭应宫,始设宫观使,以前任宰相或现任宰相充任;另外还有提点、主管、判官、都监等官,用来安置闲散官员,没有职事。见宋代王栐《燕翼贻谋录·说郛九六》、《文献通考·职官十四》。
见“宫观官”。
官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建玉清昭应宫,始设宫观使,以前任宰相或现任宰相充任;另外还有提点、主管、判官、都监等官,用来安置闲散官员,没有职事。见宋代王栐《燕翼贻谋录·说郛九六》、《文献通考·职官十四》。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距马河宋界东西七百里巡察之事。始置于圣宗太平八年(1028)。设戍长等职。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宣武帝永平)四年(511)七月,诏改宗子羽林为宗士,其本秩付尚书计其资集,叙从七已下,从八已上官。”
即指科举。清朝对经科举考试录取者称科甲出身。又,对此种人简称为“科甲”。唐科举之制,按试题难易程度,明经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两科。明清时俗称进士为甲科,举人为乙科,并称科举为科甲。由科举入仕者称
官名,汉置,仅次于将军。大将军营五部,每部置校尉一人,掌一部兵马,俸比二千石。属官有司马一人,掌领兵,俸比千石。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场人置,掌国家林木果圃的管理,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场人”。
①官名。西周置,春秋时晋国沿置。领兵征战的武官。《尚书·周书·牧誓》: “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左传·成公二年》:“司马、司空、舆帅、候正、亚旅皆受一命之
官名。南诏官,乡兵罗苴子百人之长。
罪名。指官员或诸侯王、列侯违抗、搁置皇帝诏命。西汉武帝时始立废格、诅诽之法,多从重判处,或至于死刑。
官制用语。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殿试,始分进士为甲、乙两等。太平兴国八年,分为三等,称三甲,其第二等称二甲。宋朝时每科所分甲数及每甲所取人数皆不固定。太宗端拱元年 (988)、二年取进士皆未
见“发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