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观判官
见“宫观官”。
见“宫观官”。
官名。清置,属内翻书房,见该条。
官名。明洪武三十年(1397) 改良酝署令置,设一人,从六品。清朝沿置,设二人,满、汉各一人。初制,满员四品,顺治十六年 (1659) 改六品,康熙六年 (1667)升五品,九年与汉员并定为从六品。
官署名。清末官办之书局。光绪二十二年(1896),以强学书局改官办,故名。初属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掌译刻各国关于律例、公法、商务、农务、制造、测算及武备、工程等书籍,刊行《官书局报》、《官书局汇报》,载
参见“侍郎”。官名,俸四百石,共三十六人,一曹六人,掌作文书起草。初上台称守尚书郎,中岁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见《后汉书·百官志》和蔡质《汉仪》。
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的合称。
即“札鲁忽赤”。
官名。又称“署司矢”。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协掌备箭处事。额设五人,食八品俸。光绪三十年(1904)裁一人。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八人,简任。承掌院大学士之命讨论典礼,参订章制。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染人置,员一人,下设染工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染人”。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丝织粧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