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杀务
见“供庖务”。
见“供庖务”。
见“律博士”。
官署名。明朝置,隶户部。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掌收存浙江、江西、湖广、山西、四川等布政司及南直隶各府州岁解丝绢、毛皮等物。嘉靖中 (1522—1566) 革。官库名。明置,掌浙江、四川
见“宣义郎”② 。官名。明代文阶官正七品吏员出身授宣议郎。见《明史·职官一·吏部》。
清制,凡以“札”调动官员称札调。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亲卫府置,员十人,品秩同朝奉郎,掌殿庭宿卫之事。选后妃之家有服亲属及翰林学士、三衙管军官在正任观察使以上者子孙充任。五年罢。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兽医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署名。金朝置。统领本路军兵。设都统、副都统领司事。太宗天会七年(1129)置于东京曷苏馆。章宗明昌四年(1193)废。
官名。辽朝置,为东京都总管府长官,兼理辽阳府事。
官名。见“会同馆”。
官名。辽朝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尚书省并入南枢密院后,主刑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