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桑
官名。清初蒙古准噶尔部官。时准部分为二十四个鄂拓克(部属),每一鄂拓克设一至三、四人,管理大小事务。清政府统一设旗后废。
官名。清代准噶尔各部均设此官,又写作“斋桑”,本汉语“宰相”之转,用做“管事者”之称。清高宗《准噶尔全部纪略》:“准葛尔共六十二宰桑。”参看《嘉庆一统志·新疆统部附准噶尔部旧官制》。
官名。清初蒙古准噶尔部官。时准部分为二十四个鄂拓克(部属),每一鄂拓克设一至三、四人,管理大小事务。清政府统一设旗后废。
官名。清代准噶尔各部均设此官,又写作“斋桑”,本汉语“宰相”之转,用做“管事者”之称。清高宗《准噶尔全部纪略》:“准葛尔共六十二宰桑。”参看《嘉庆一统志·新疆统部附准噶尔部旧官制》。
官署名。西汉丞相府所属诸曹之一。东汉时三公府皆置。以掾主之,秩比三百石,掌辞讼事。郡府辞曹少见,或见于汉碑中。晋朝沿置。西晋初荆州人避羊祜讳,改荆州都督府户曹为辞曹。官署名,汉置,属公府或郡国府,置掾
官署名。党项首领西平王李德明于景德四年(1007)置,以迎北宋使者。掌修五百里内道路、桥梁,宋使至则以重臣郊迎。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 (637)始置,为正九品下武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五年 (1082)改官制,除少数民族人依旧除授外,余皆罢。武散官名。唐宋置,唐制秩正九品下,宋制秩正九品。
①低级职吏的统称。②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内馆职官。额为八人,负责承应来京蒙古人等事宜。指官俸百石以下的官吏。《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长吏亲躬,无使贫弱遗脱,小吏豪右得容奸妄。”注:“百石已下有斗食
罢免官职。《左传·襄公三十年》:“废其舆尉。”《周礼·春官 ·内史》: “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三曰废”。
官署名。宋朝置,掌朝会、游幸、宴享司仪,文武官员自宰相、宗室亲王以下及外国使节与少数族首领朝见、谢辞,按品秩引导叙班,赞其拜舞并纠失仪之事。庆礼奉表由东上閤门掌之,慰礼进名由西上閤门掌之。北宋前期,閤
见“十光将军”。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一人,正八品。清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八品。依例升迁左讲经,缺出由左觉义升补。
官名,为少府属官,掌太后府库珍藏宝物。《汉书·王莽传》:“长乐御府、中御府及都内、平准帑藏钱帛珠玉财物甚众,莽愈爱之。”注:“师古曰:(长乐)御府有令丞,少府属官也,掌珍物。中御府者,皇后之府藏也。”
第一卿。《史记·韩世家》:“于是晋作六卿,而韩厥在一卿之位,号为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