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军吏
官名。 北魏置宿卫禁军中的下级官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 北魏置宿卫禁军中的下级官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五代、宋朝军一级统兵官,位在军都指挥使之下。武官名。见“军都指挥使”。
地方军政长官的属吏,因其在幕府任职,故称。如南北朝时的参军、主簿等。
将作使者,即负责将作事务的使臣。《后汉书·东平宪王苍传》:“苍还国,疾病……明年正月薨……遣大鸿胪持节,五官中郎将副监丧,及将作使者凡六人。”将作,既是官名,也是官署名,掌修建宗庙、路寝、宫室、陵园等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从三品,副参领充,简放。掌平时督理本标教练,战时参画军机。军官名。清末置于新军各标,掌教练士兵。
①西周时期典狱官审问罪犯的程式。②官名。西周时期负责审问罪犯的官吏。
文书名。清朝奏折之副本。始行于乾隆(1736—1795) 年间。初,臣工之奏折并无本人抄录之副本,只有军机处抄录者,称录副奏折。至是,和珅任领班军机大臣,遂传文各省,凡有折奏,除正折径送宫门外,必须同
官名。晋初设置,是与东閤祭酒相对应的官,见“东閤祭酒”。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司长官,掌杖、鞭、徒、流、死五刑的判决与执行。下设小刑部下大夫、小刑部上士、小刑部下士以佐其职,领司刺上士、乡法上士、遂法上士、稍法上士、县法上士、
官名。三国魏置。高贵乡公甘露二年(257),因玄菟郡高显县民王简负担被反叛吏民所杀的县长郑熙之丧至州,特下诏拜简为之。见《三国志·三少帝纪》。官名,三国魏置,领郡兵,主治安、除奸猾,防盗贼。《三国志·
官名。辽朝北枢密院官员,低于知北院枢密院事。官名。辽置,为北枢密院的佐官。见“北枢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