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弥院
官署名。又称封印院。宋朝贡院所属机构。掌贡举考试封弥之事。太宗淳化三年(992) 始行构弥(即糊名)考校法。真宗景德四年(1007),始置封印院,设监门官,封印举人卷首,用“奉使印”。仁宗天圣七年(1029),专铸“封弥院印”。此后,各级考试均设封弥所。
宋代贡院所属机构。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设置,又名封印院,掌管礼部考试的封弥事务,对应试者所交试卷,点数登记,然后密封或截去卷头,传送誊录所。天圣七年(公元1029年)始铸封弥院印。此后各级考试均有封弥院或封弥所的设置。
官署名。又称封印院。宋朝贡院所属机构。掌贡举考试封弥之事。太宗淳化三年(992) 始行构弥(即糊名)考校法。真宗景德四年(1007),始置封印院,设监门官,封印举人卷首,用“奉使印”。仁宗天圣七年(1029),专铸“封弥院印”。此后,各级考试均设封弥所。
宋代贡院所属机构。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设置,又名封印院,掌管礼部考试的封弥事务,对应试者所交试卷,点数登记,然后密封或截去卷头,传送誊录所。天圣七年(公元1029年)始铸封弥院印。此后各级考试均有封弥院或封弥所的设置。
官名,金朝置。从七品,掌泉货金银珠玉出纳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从八品。判官一员,正九品。因镀铁院属永丰库,故有镀铁院都监二员,掌生熟铁定线。见《金史·百官三》。
见“常调”。
官名,汉置,掌收捕司察奸人。《汉书·酷吏列传·王温舒》:“吏苛察淫恶少年,投缿购告言奸,置伯落长以收司奸。”注:“师古曰:伯亦长帅之称也。置伯及邑落之长,以收捕司察奸人也。”
皇位,天子之位。《史记·律书》:“误居正位,常战战慄慄。”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于诸州,见“州市令”。
杂号将军名,又称五威前关将军,西汉末年王莽置,王级首任此将军,掌明威于前,南当荆楚。见《汉书·王莽传》。
散官名号。洪武四年(1371)置,以授正四品内官。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掌清道、防疫、检查食物、屠宰、考验医务、药材,并管理卫生警察,设参事一人,从五品,承厅丞指挥,掌理本处事务。下设清道、防疫、医学、医务四股,分理本处事务。各股股长一人,
使职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置,以户部尚书李峘除都统淮南、江东、江西节度、宣慰、观察、处置等使,都统之号自此始,总诸道军事。德宗建中元年(780),以汴州节度使李勉充河南汴州、宋、滑、毫、河阳等道
官名。简称典属司郎中。清朝理藩院典属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九年(1764)设满洲、蒙古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