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人师
官名。春秋战国置。射人的官长。《礼记·檀弓上》: “扶君,卜 (仆) 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
官名。春秋战国置。射人的官长。《礼记·檀弓上》: “扶君,卜 (仆) 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
杂号将军名,西汉置,镇守西羌地区,负责西羌事务。《汉书·王尊传》:“起家,复为护羌将军转校尉,护送军粮委输。”注:“师古曰:为校尉主转运事,而属护羌将军。”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准主计处之请,令江西、福建、四川、湖南、广西五省成立统计处,掌统计事务,主官有统计长一人,处内依事务之需要分设三科
此为三十六位苑监的合称。苑监是养马苑的长官,掌管养马事务,由郎官担任。《三辅黄图·苑囿》:“三十六苑,《汉仪》注: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宦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六万匹。养鸟
工部内部机构。清沿明制置,掌收受外省各衙门文书,呈工部堂官阅后,编号登记,分发各司办理;并掌各司处吏员工役的任用管理。设满、汉司务各一人,下设承发科,有经承二人。
即陪都,见该条。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一种。从上三旗汉军中选拔。分四等,即一、二、三等侍卫及蓝翎侍卫,无定额。详“侍卫”。武官名。清置,选汉人才武出众者给予上三旗“行走”的名义,入为侍卫,称为汉侍卫。属侍卫处,无固定员额
即“南京统军司”。
明朝专指因事故谪贬罢免的官吏。凡因亲属处以极刑,或老疾不赴任所,或本人犯有笞、杖、徒、流之罪,或对上述诸事隐而不报者,均以事故谪免。
官名。三国魏大将军及太尉设为属官,掌管司法事务,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作第七品。晋朝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亦置。官名,三国魏置,为大将军或太尉属吏,掌司法事务。晋也置。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1389)于殿庭仪礼司置左、右各二人,正九品,佐司正、司副掌司事。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