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兵部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佐兵部中大夫、小兵部下大夫掌本部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兵部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中大夫后,仍为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见“兵部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佐兵部中大夫、小兵部下大夫掌本部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兵部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中大夫后,仍为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见“兵部中大夫”。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部官司”。
明朝卫所制度。南、北两京各卫之外的卫所总称。各统于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或留守司。参见“卫”。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上校,掌理海军造舰事务。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司门下大夫二人,郑玄注:“司门若今城门校尉,主王城十二门。”北周依《周礼》,司门下大夫所属有城门中士一人,正二命;城门下士一人,正一命。掌皇城十二门之禁令。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籥章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教奏土鼓豳籥(豳籥为豳人所吹苇籥之声章)。北周仿《周礼》之制置籥章中士。正二命;籥章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乐部中大夫。
城、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北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杨韦事变”后始设,以便从事朝中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工作。因六部以天、地、春、夏、秋、冬定名,故属吏部者称天僚,属户部者称地僚,属礼部者称春僚,属兵部者称夏僚,
官名。明朝王府仪卫司长官。详见“仪卫司”。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挈壶氏下士六人,掌军中悬壶、悬辔、悬畚以指示水井、军营、军粮之所在;并用漏水壶计算时间轮流更换击柝与警卫的人。北周依《周礼》置司辰中士,正二命;司辰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兵部中
参见“上计掾”。官名,汉置。汉初每年终郡国要向朝廷汇报本郡本国的人口、钱粮、赋税、垦田、盗贼等情况,这汇报情况的本子叫“计簿”,送计簿的官吏称“上计吏”,主汇报者称“主计吏”。起初由国王郡守亲送计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