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司玉上士、中士
官名。见“司玉下大夫”。
官名。见“司玉下大夫”。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为“三互法”的内容之一。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三国志·魏书·刘魏传》注引《晋阳秋》,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 以刺史假节,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朝廷
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明初至天顺、成化间, 进士、举贡、监生均得通过考试,补授科道(即给事中与御史)。其后监生及新科进士均不得参加选补考试。可以应考者有庶吉士、或科目出身三年考满者, 内则两京五部主事
官名。辽南面官,非常置。临时差朝官分使诸道审决冤滞案件。圣宗统和九年,命邢抱朴等五员分决诸道滞狱。官名。辽置,属南面分司官,分使诸道,审决积压的刑狱案件。《辽史·圣宗纪》记统和九年(公元991年)三月
官名。北齐太仆寺有骅骝署,置令及丞,掌御马及诸鞍乘。属官有奉承直长二人。隋沿北齐之制,太仆寺亦置骅骝署令丞,炀帝时减骅骝署入殿内省尚乘局。
官名,西汉置,掌挑选好马。《汉书·李广利传》:“拜习马者二人为执驱马校尉,备破宛择取其善马也。”注:“师古曰:一人为执马校尉,一人为驱马校尉。”
官名。为尚乘寺的佐官,见“尚乘寺”。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羽林军上将军下。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负责各省学校教育事宜。各省均置,系按察使佥事衔,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补用。惟直隶设“学督御史”。雍正四年(1726),各省督学改为提督学政。
官名。战国置。掌冶铸的工官之长。《左官鼎铭》: “十一年十一月乙巳朔,左官冶大夫杕命(? ),冶喜(? )铸贞(鼎)。”
①选举制度用语。魏晋南北朝时期中正及其属官对每个士族人士才、德的简要评语,并据此及家世来评定其在士族内部的品级。状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中正的关系。《晋书·孙楚传》: “初,楚与同郡王济友善,济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