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官员因迁调或其他缘故离任,必须将任内经办之已毕、未完事件,词讼案件,档案文卷以及仓库钱粮等,向新任或署任官员交接清楚,谓之交代。官员交代期限、手续等均有定制,违限或违制者,视不同
官名。见“公府墨曹”。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大学院的长官,见“大学院”。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年 (1369) 于太子东宫六局分置,各一人,以宦官担任。二十八年改设二人,定从五品,掌侍服之事。官名。北齐设局丞,如乐器局丞、器作局丞、仗库局丞、典作局丞、车舆局丞等,为该局主要官
僧官名。宋元明诸代置,见“僧正”。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官等为十一等,领导乡官办理全县政务,其权力较清州县官为重。
隋代郡功曹名目之一。见“州迎西曹”。
官名。辽置, 见“舍利司”。
即“牒试”。
官署名。西夏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一,维护佛门戒律、纠察僧人行为。设一正使、一副使、一通判、一承旨。为次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