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少府监

少府监

①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由太府寺析置,统左尚、右尚、内尚、司织、司染、铠甲、弓弩、掌冶等署,设监 (后改令)、少监 (后改少令)、丞、主簿、录事等。唐高祖武德 (618—626) 初废,其事复归太府寺。太宗贞观元年 (627) 复置,辖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及诸冶、铸钱、互市等监,掌百工技巧之事。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内府监,咸亨元年 (670) 复旧,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尚方监,中宗神龙元年 (705) 再复。设监、少监为正副长官。北宋前期,凡进御器玩、后妃服饰、雕文错彩工巧之事,分隶于文思院、后苑造作所,本监仅掌造门戟、神衣、旌节及郊庙诸坛祭玉、法物,铸牌印朱记,并掌百官拜表案、褥之事。监、少监皆为寄禄官,别置判监事一人为长官,以朝官充任。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置监、少监、丞、主簿各一人,掌百工技巧、乘舆服御之物,册宝、符节、度量、权衡之制及祭祀、朝会礼乐之器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1129) 并归工部,绍兴三年 (1133) 拨归文思院。辽朝亦置。金朝设监、少监、丞,辖尚方、图画、裁造、文绣、织染、文思等署,掌官府百工营造之事。元世祖中统 (1260—1264) 初置,至元八年(1271),以宫殿府并入。十九年,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知少府监事。二十一年,另置大都路都总管府治民事,少府监并归留守司。仁宗皇庆元年(1312),别置少府监,隶大都留守司。延祐七年(1320)罢,仍以留守兼监事。辖大都四窑场等机构。②本署长官名。亦称“少府监监”。隋炀帝大业三年始置,员一人,从三品,后改少府令。唐初废,太宗贞观元年复置,后屡随本署改名,中宗神龙元年复旧称,例置一人,从三品。北宋前期,为三品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员一人,正六品。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1129) 罢。辽朝属南面朝官。金朝正四品。


官署名。隋置,领左右内三尚方署及司织、司染、铠甲、弓弩等署。其官有监,从三品;少监,从四品;丞,从五品。见《隋书·百官下》。

猜你喜欢

  • 修正庶尹

    文勋官名。明置,以授正五品文官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九阶,秩正五品。

  • 典礼院掌院学士

    官名。清末置,为典礼院的长官。见“典礼院”。

  • 江南河道总督

    官名。又称南河河道总督。清朝督理江南河道之最高长官。总督江南河道,掌理黄、淮汇流入海,南北运河泄水行漕及瓜州江工,支河湖港疏浚、堤防之事。雍正七年 (1729) 改总河设,驻清江浦,并设副总河一人襄理

  • 库车办事大臣

    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置,掌库车回城事务,兼辖沙雅尔城(今沙雅)。属官有印房章京、粮饷章京、笔帖式等。

  • 山监

    官名。南朝宋置。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447)张绩曾任此官,见《宋书·符瑞志》。

  • 和硕厄夫

    即“和硕额驸”。

  • 朔野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拟智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智威将军等号。

  • 庭氏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周朝置。掌射妖鸟。《周礼·秋官》:“庭氏,下士一人,徒二人”,“掌射国中之夭鸟。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夜射之。若神也,则以大阴之弓与枉矢射之”。官名。周设此官

  • 宣札

    见“宣帖”。亦称宣帖,为宋代发给军校的委任状,作为依照恩例升补官职的凭证。

  • 都部署判官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