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少詹事

少詹事

官名。唐朝始置,为詹事府之副长官。掌辅导太子。额设一人,正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为端尹府少尹,武则天天授 (690—692) 间又改为宫尹府少尹,旋皆复旧称。宋朝沿置,或以他官兼,或设专员,正六品。掌陪侍讲读。辽朝为太子詹事院次官。金朝为詹事院次官,从四品。明朝于洪武二十五年 (1392) 设,二人,正四品,复为詹事府副长官,佐詹事辅导太子。多由他官兼任。清朝顺治元年(1644)于詹事府设,一人。因当时不设詹事,实为詹事府长官,掌府事。其冬,詹事府省入内三院,遂废。九年复置二人,并詹事一人,至是,始为詹事之副。由汉人充任。十五年省。康熙十四年 (1675) 复置,满、汉各二人。后各省一人。正四品。汉员兼翰林院侍讲学士衔。康熙时为皇太子讲官。后因不立太子,故其职掌为文学侍从。经筵充日讲官,编纂书籍,典试提学,如翰林。光绪二十八年 (1902),以名不符实,裁詹事府,其职遂废。


官名。唐始置,为太子詹事的副职。辽金沿置,元设同知詹事院事•副詹事,明清仍为少詹事,为詹事府的副主官。

猜你喜欢

  • 代理、兼职。长官兼理部属职责,低级官员代行较高职权,均可称。《左传·隐公元年》: “羊舌鲋摄司马。”杜预注: “摄,兼官。”《史记》卷四《周本纪》: “公乃摄行政当国”。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摄为暂时代理

  • 军器大监、副监

    官名。北周置。《周书·武帝纪》:“建德四年(公元575年)春正月,初置营军器监。”以军器大监与军器副监为正副长官,掌兵器的制作。任军器大监者,见《北周六典》引庾信《周上柱国齐王宪神道碑》:“天和二年(

  • 缮裔

    官名。南诏官,中府主将。

  • 安左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为八安将军之一,只授予在京都任职的官员。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为重号将军; 大通三年(529)改定官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陈沿置,拟三品,比

  • 雄俊中大夫

    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北周六典》所引《大隋上开府城公扈使君铭》:“建德六年(公元577年),除郑州刺史。寻授内雄俊中大夫,刺史如故。”属官有雄峻中士,正二命。雄俊有时作雄峻,当是

  • 内工部

    官署名。清初内务府所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重立内务府,改惜薪司设。掌理宫庭缮修工程事务。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无品级库掌十二人,八品催总一人,库守五十九人,分司其事。康熙十六年(1677)

  • 律令师

    官名。东汉置。为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主平法律。南朝宋亦置。官名,汉置,属司隶校尉,或诸州,掌评法律。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司隶校尉》。

  • 中谒者丞

    官名。属少府,为中谒者令副贰。《汉书·成帝纪》:“中谒者丞陈临杀司隶校尉辕丰于殿中”。官名,汉置,为中谒者令之副,佐令掌尚书奏事。有四丞。《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书谒者令为中

  • 司法部

    官署名。民国置,为中央行政官署之一;掌理司法审判、司法行政、官吏惩戒、行政审判、监狱及保护等事。设总长一人,综理部务;次长一人,辅佐总长处理事务。所属有总务厅,及刑事,民事、监狱三司。国民政府成立后,

  • 秃鲁华

    即“秃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