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较低级的官吏。《左传·哀公十五年》:“寡君使盖备使,吊君之下吏。”《淮南子·主术训》:“大臣专权,下吏持势,朋党周比以弄其上。”2、郡县长官的下属官吏。《汉书·陈咸传》:“下吏畏之,豪强执服,令行
东宫警卫机构。隋初置左右虞候府,各置开府一人为主官,职拟金吾将军,掌斥候伺非。长史以下设官如左右卫而无录事参军,减行参军一人。唐初沿置,龙朔二年(公元66 2年)改为左右清道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
为大行令的属官,职似谒者,掌斋祠傧赞等。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大行令”条。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官名。西周置。一说职掌与土地有关。余不详。
官名。唐都长安,初称京城,显庆二年(公元657年)称为西都,亦称西京,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定称西京;至德元载(公元756年)改称上都,次年改为中京; 上元二年(公元761年)又改为西京。其所在的政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张茂时阴鉴曾任之,统兵,管理羌族事务,驻桑壁。参见“护军”。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韩休及第。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广西海北道肃政廉访司改立,仍置司静江,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