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删定郎
即“删定郎”。
即“删定郎”。
官名。清乾隆五十八年特简满大臣一人管理太医院事,地位在院使之上。
见“长官司”。官署名。元始置于西南少数民族诸溪洞,秩如下州。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明制于长官司之外,另有蛮夷长官司,设长官一人,正六品;副长官一人,从七品。又有蛮夷官、苗民官及千夫
见“仓科”。
官名。即太府少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府少卿。
选举制度。宋朝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举人三场试卷,分发贡院帘内各房,由点检试卷官考校,决定高下去取。若举人与本房考官有亲属关系,则应避嫌,将试卷转别房考校,称避房法。铨试、公试、上舍试亦行此法。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1068—1077)中置,掌拘辖诸军剩员,以供宣借役使。初以提点仓草场官勾当,后命步军司兼领。哲宗元符元年(1098),置为步军司差使剩员所,以文臣升朝官二人管勾,隶兵部。
官署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
明朝巡抚之别称。
即“当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