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右选员外郎
官名。见“尚书右选郎中”。
官名。见“尚书右选郎中”。
城、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北
宋朝乡兵组织与乡村基层组织。神宗时行保甲法,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分别设保长、大保长、都保正和副保正,每户两丁以上,一丁选充保丁。后改为五户一保,二十五户一大保,二百五十户一都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正九品上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改于秘书省置,十人,正七品,掌明经待问,唯诏所使。唐朝定制为正九品上文散官。北宋前期沿唐制,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徽
古代小官。《尚书·顾命》:“狄设黼扆缀衣。”传“狄,下士。”
官名。西周设置,《免》说:“王受作册尹书,卑册令免曰:令女疋周师,啬。”(《三代》九·一二·二)于省吾释为廪,廪即“廪人”,参见该条。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出朝钟鼓之事。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置。设正五品司正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司副等官佐之。所属有学艺司房等机构。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清顺治十年(1653)沿置,为十
官制用语。即“除拜”与“府板”的合称。
宦官名。隋朝内侍省置二员,正九品上;唐朝加至六员,正七品下。掌纠察宫内不法。官名,隋唐皆置,属内侍省。《新唐书·百官二·内侍省》:“内寺伯六人,正七品下。掌纠察宫内不法,岁傩则涖出入。”
给事中、中书舍人合称。
官名。即秘书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秘书监。官名。见“兰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