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尚舍寺

尚舍寺

官署名。元朝置,掌宫室帷幙帐房陈设,牧养骆驼,供进乳酷。初于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设尚舍监,秩正四品。武宗至大元年(1308),改为尚舍寺,升正三品。四年,复改为监,不久,又改为寺。仁宗延祐三年(1316),降为正四品。隶宣徽院。置太监、少监、监丞各二员。

猜你喜欢

  • 防御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之基层军官。位在佐领之下,骁骑校之上。正五品。凡驻防之处丁少而不足治以佐领者,皆置防御治之,或专设,或与佐领兼设,视驻地营丁多寡而异。掌所辖驻防户籍,以时颁其教戒。官名。清朝驻防旗兵

  • 大都柴炭提举司

    见“大都柴炭局”。

  • 四道按察司

    即“四道提刑按察司”。

  • 宫分军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由宫分人组成的军马。

  • 试职

    任官制度。明朝曾定为官吏正式授官前的试用制度。京官初入仕或外官升授京官应先行试用。后仅用于监察御史、中书舍人的授职。其余多不依此制。

  • 广文馆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九载(750)于国子监置,领附监修进士业者,有博士、助教等官。北宋仍隶国子监,收纳四方游士至京师求试者。补中广文馆生,得投牒就试国子监。哲宗元祐七年(1092),置学生二千四百人。绍

  • 学政使

    官名。提督学政的别称,又称学台。见“提督学政”条。

  • 大都供需院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五年 (1301) 由警巡院分置,后以左、右警巡院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员主之。

  • 主政

    明清中央各部院主事之别称。各部主事的别称。见“主事”条。

  • 县粮食管理局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始置,掌理调节粮食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撒,其事权改归民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