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食典御
官名。北魏已置,掌御膳之事。北齐门下省尚食局置为长官,二员,五品,总知御膳事。隋朝门下省尚食局沿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尚食奉御,隶殿内省。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复置,二员,隶殿中省,位尚食奉御上; 南宋罢。
官名。北齐为尚食局的主官,隋沿置,炀帝时改称奉御。宋复为尚食局的长官,位在奉御上。见“尚食局”。
官名。北魏已置,掌御膳之事。北齐门下省尚食局置为长官,二员,五品,总知御膳事。隋朝门下省尚食局沿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尚食奉御,隶殿内省。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复置,二员,隶殿中省,位尚食奉御上; 南宋罢。
官名。北齐为尚食局的主官,隋沿置,炀帝时改称奉御。宋复为尚食局的长官,位在奉御上。见“尚食局”。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诏举。参见“制科”。
杂任职名。唐置于各府州,掌执刀随从,员额自十十至五人不等。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名,仍置司甘州,隶陕西诸道行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海关海事部与工务部都有华员班,均为海关低级职员。见“海事部”、“工务部”。
官名。北魏末置,佐中军大都督掌管中军。《魏书·侯渊传》: “(尔朱荣) 以渊为中军副都督,常从征伐,屡有战功。”
官署名。隋朝置,与右领军府同掌十二军帐籍、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及功、仓、户、骑、兵曹参军,法、铠二曹行参军等员。又置明法,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又统开府府(骠骑府)、仪
官制用语。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置审刑院,凡具狱案牍先由大理寺断谳,然后关报审刑院,知审刑院与本院详议官根据案情写成文章,上奏皇帝。审刑院这种职能,称为详谳。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巡缉狱囚之事。叶尔羌设五品伯克一人,叶尔羌、喀什噶尔各设六品伯克二人,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道仆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大驭中大夫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参见“道仆”。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道仆上士十二人,掌理驾驭王的象路,以备王早
官名。明清都察院之属官。专司巡漕。明永乐十六年(1418)差御史巡漕。万历(1573—1619)中定设御史一员,督催粮务。清初停废。雍正七年(1729),因粮船过淮抵通诸弊丛生而复设二人,以御史、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