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元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置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属宣徽院。十六年(公元1279年)改提举司,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定秩为正七品。设大使为主官,大都一人,上都二人;达鲁花赤各一人监临之。
官名。北魏置,属尚书省。《魏书·李顺传》:“迁四部尚书,甚见宠待”,“未几,复征为四部尚书,加散骑常侍。”《穆亮妻尉太妃墓志》亦称其祖父曾任此职 (《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202)。一说为东、西、南、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设奉天、吉江、山
官署名。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分中兵曹置,与左中兵曹并掌都城畿内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置郎(郎中)。东晋、南朝省并“中兵曹”。北魏复置,与中兵、左中兵曹并属七兵尚书。北齐沿置,掌畿内兵士名籍、兵役
官名。北魏世宗初颁行《职令》,列第九品上阶。《通典·职官二十》“后魏官品”条作“检校御史”,参见该条。
官名。北魏前期置。掌供宫廷御用膳食,属尚书省。《魏书·毛修之传》: “进太官尚书,赐爵南郡公,加冠军将军,常在太官,主进御膳”。当时亦或置太官令,职掌略同。孝文帝改制以后,御膳改由门下省掌,遂罢。
官署名。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宣统三年 (1911) 改礼部设。掌朝廷、坛、庙、陵寝的礼乐及用品制造与典守事宜。置掌院大学士、副掌院学士各一人,学士、直学士各八人,并厅长、署长、佥事等。下设总务厅、礼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
杂任职名。唐置,属集贤院,募擅长绘画者充任,员额八人,掌绘画之事。有官者称直院。
官署名。金朝属少府监。掌制作皇宫、陵庙、省、台、部内所用诸物。设令、丞、直长诸官,秩从六品、从七品、从八品。辖有裁造匠六人,针工妇人三十七人。章宗明昌三年(1192)置直长职。官署名,金朝置。掌造龙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