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道官之一。分掌道教事务。顺治(1644—1661)中设二人,隶于龙虎山正一真人,并由其保举,报部给札。道光元年(1821)定为正七品,依例升迁提举,缺出由知事等官升补。
爵位名。北齐置,秩从三品,地位在开国县伯之下,开国县子之上。
档案名。清朝军机处之档册,专记皇帝特降之谕。清制,皇帝的命令,通称谕旨。然“谕”与“旨”亦有所别,凡因臣下奏请而发者称“旨”; 凡不因奏请而特降者称“谕”。
清朝以太祖努尔哈赤之父显祖塔克世为大宗,其直系子孙称宗室,其伯叔兄弟的旁支子孙则称觉罗。宗室系黄带,因称“黄带子”; 觉罗系红带,称“红带子”。清朝制度,奉努尔哈赤的父亲显祖塔克世为大宗,称其直系子孙
官署名,民国时置。掌市县的土地登记、分划、测量等事;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供内府段匹宝货,隶徽政院、储政院。设于武宗至大元年(1308)。置卿三员,太监、少监、丞各二员。英宗至治三年(1328)罢。官署名。元至大元年(公元1
官名。明朝宦官中置,为皇帝身边各种侍奉的宦官。尊卑不等,其中乾清宫管事,负责督理御用诸事; 打卯牌子,掌随朝捧剑。均位居司礼、东厂、提督、守备太监之次。御前牌子、媛殿、管柜子、赞礼、答应长随,当差听事
君主对臣子的委命或命令。《羌簋铭》: “羌对扬君命于彝。”
朝廷对官员的一种恩典。即授予已故官员或现职官员的已故直系亲属如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妻室的荣誉职衔。始于晋朝,历代沿之。参见“封赠”。
① 初为君王辅政大臣如相国、相邦、丞相等官的泛称。《吕氏春秋· 制乐》:“宰相所与治国家也。”《韩非子· 显学》:“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秦、汉以来成为对辅佐皇帝、统领百官、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