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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

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 (1118) 置,以赐在学选人,正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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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仓佐

    县分职吏名。唐置,掌与州司仓参军事同。其下设司仓史以佐之。参见“司仓参军事”。

  • 脩容

    同“修容”,见“修容”条。

  • 参选

    官制用语。又称参注。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即官员携带印纸、告敕或宣札,到主管官府如吏部四选或兵部、刑部、各转运司等注授差遣。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又称参注。即由官员携带印纸、告敕或宣札,

  • 节度观察留后

    官名。唐末、五代节度使不在本镇则置,代行节度使之职。宋初沿置,多不赴本任,用为三品武臣寄禄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为正四品。徽宗政和七年 (1117),改名承宣使。

  • 县卫生局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卫生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撤,其事权并归民政科。

  • 海案部参事官

    官名。清宣统二年(1910)设,二员。掌承定法律章制,并承办海军大臣、副大臣交参议各项事宜。

  • 八剌合赤

    即八刺哈赤。

  • 儒林从事

    官名。晋朝置,黄颖曾任此职,见《隋书·经籍志》,当为州属官。州学官名。《隋书·经籍志一》有儒林从事黄颖注《周易》四卷,惟不知为何州。

  • 盐场管民提领所

    官署名。元制,河东陕西等处转运盐使司所属有河东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与安邑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各置正提领一人,从八品;副提领一人,从九品;以管理本处盐场民户。

  • 刺史州

    以刺史为长官之州。宋朝又称军事州,为六等州之第六等,刺史不赴任者,则以他官判、知,属官有军事推官、录事参军等。辽朝刺史州设刺史、同知州事、录事参军等职。金朝刺史州设刺史、同知、判官、司军、知法、军辖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