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正大夫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正五品武阶官。
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正五品。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正五品武阶官。
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正五品。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教导和带领祭祀山川社稷的舞蹈。《周礼·地官》:“舞师,下士二人,胥四人,舞徒四十人”,“掌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教祓舞。帅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帅而舞四方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以禳祷之术治疗疾病。《论语·子路》: “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管子·权修》: “上恃龟筮,好用巫医,则鬼神聚崇。”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从一品,特简。掌总理部务,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尚书。官名。清末置,为巡警部的长官,见“巡警部”。
唐高祖、太宗时置公廨本钱,为诸司办公费用,以诸司令史主之,号捉钱令史; 每司九人,补于吏部,岁满授官。一度废置。高宗以后改以典史主公廨本钱。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
官署名。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置,掌依时限分配文案。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中书省置,掌行受发文书。
学官名。掌教授小学生经义。十六国后赵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八年 (494) 迁都洛阳,立四门小学,置四门小学博士,亦称四门博士或小学博士。九品上。世宗永平元年 (508),大选儒生,以为小学博士,员四十
官署名。明朝始置。为户部、刑部、都察院、各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及各府衙下属办事机构,主管文书,卷宗。置官照磨、检校。清朝沿置,仅置于各布政使司及顺天府。明代都察院、承宣布政使司等、清代各府等都设照磨所,
参见“督学道”。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分五路驻防,始置。每路一人,奏补。掌本路各营庶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