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北东西道提刑按察使
官名。元朝山北东西道提刑按察司长官。参见“提刑按察使”。
官名。元朝山北东西道提刑按察司长官。参见“提刑按察使”。
官名。北魏置。掌管明堂的营建事务,属营明堂大将。《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一二一《元周安墓志》:“神龟元年(518),除城门校尉,营构明堂都将。”
原指用印信封记的文书。秦统一后用指皇帝印玺封记的诏书。秦始皇病危时,即以玺书赐公子扶苏。据蔡邕《独断》,汉朝凡制书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官制用语。玺即印,书指文书、文件、信件。玺书即以印加封的文书信件
官署名。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分掌狱讼复审工作。参见“大理寺左寺”。
辽朝官署合称。又称五京计司。辽在上京设盐铁使司,东京设户部使司,中京设度支使司,南京设三司使司,西京设计司,各领一方赋税、度支、盐铁等事,合称五计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七月十二日北京军政府公布的各部官制的规定,把陆军部、海军部、航空署和不属内阁管辖的参谋本部也合并在一起,组成军部,成为军政和军令合一的机关。设总长
太平天国科举制度中京试的一种,规定每年在东王生日举行。东王在八月出生,故东试于每年八月初十日举行。天京事变后停废。参见“京试”。
见“大理院推丞”。
官署名。辽朝置。契丹语“拽剌”为勇士之意,在朝廷掌护卫、在军中司侦候。千拽剌详稳司统领千拽剌军,长官为详稳,为军中要职。圣宗统和十九年(1001),“以千拽剌详稳耶律王奴为乙室大王”(《辽史·圣宗纪》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机构之一。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八日公布的《法制局官制》规定,掌下列事项:一、拟订法律、命令案;二、对法律、命令提出制定、废止或改正的意见;三、审定各部拟订的法律、
官名。清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置御船处,管理奉宸苑、圆明园、清漪园御舟事务。主官为管理大臣,无固定员额;下设司员、笔帖式、司匠、催长、水手、网户等,掌承应皇帝游幸坐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