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理刑清吏司郎中”。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调授”。
官名。唐宣宗大中五年(851)大都督府置一员,为市令之副职,掌判市事。官名,汉置,为市长、市令的副二长官,佐令、长行施职事。参看“市长”、“市令”条。
官名。见“各省钱局”。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太史局置,为伎术官阶官。
即 “乙室巳国舅小翁帐常衮”。
即“捕役”。
官名。明成化二年(1466)于通政使司置,一人,正四品。不理司事,录武官黄卫所袭替之故,以征选事。万历九年(1581)革。
官名。南宋设,武职。初,诸路起兵,有自称为统制者; 州县起发勤王兵,有管押一二百人即差充统制者。寻改由朝廷任命,为各屯驻大军之统兵官。位都统制、副都统制之下,同统制、统领、同统领、副统领之上。元、明未
官名。清朝司库之副职。内务府广储司所属六库均设有。佐司库管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