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滇边务大臣
见“边务大臣”。
见“边务大臣”。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详刑、详谳、宣黄、分簿、奏表五案,掌奏劾命官、将校及大辟囚以下以疑请谳之事。
见“发运司”。
官名。即“太仓丞”。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507)四月置,掌管宿卫事务,领朱衣直阁,并给仪从。多由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兼领。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陈沿置,四品、秩二千石。
官名。九卿之一。秦称典客,西汉景帝改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始改大鸿胪,秩中二千石。掌少数民族君长、诸侯王、列侯的迎送、接待、安排朝会、封授、袭爵及夺爵削土之典礼; 诸侯王死,则奉诏护理丧事
见“千总”②。
见“台谏”。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置。《晋书·石勒载记下》:“以右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与典农使者朱表,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核定户籍,劝课农桑。”
官名。明清工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见“户部提举管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