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辽置,掌管皇族军政事务。见《辽史·百官志一·舍利司》。
官署名。金朝置,隶属户部。设主事,秩从七品,同户部员外郎分掌曹事,兼提控编附条格、管勾架阁等。
见“发敕司”。流外官名。宋初置于中书门下后省,掌发制敕之事。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十二卫护军改为武贲郎将后置,每卫六人,从四品,为武贲郎将副贰。
官名。十六国前赵刘曜置。《晋书·刘曜载记》:“ (长安人刘终于终南山崩处得有字白玉一方,献上) 时群臣咸贺,以为(石)勒灭之征。(刘)曜大悦,斋七日而后受之太庙,大赦境内,以终为奉瑞大夫。”
在老师处有名籍承认师生关系,但并不一定直接受教的学生,称为著录弟子。《后汉书·张兴传》说:“声称著闻,弟子自远至者,著录且万人。”注:“著于籍录”。
官署名。唐朝始置于广州。宋朝置提举市舶司,先后于广州、泉州、明州(今浙江宁波)、杭州、温州、密州(今山东胶县)等地分置,设官市舶使、判官等,以掌海外贸易。元朝沿置,改市舶提举司,先后置泉州、温州、广东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前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正三品。掌承政厅庶务、收支两科事项。宣统二年 (1910) 撤。
指为君王所宠信的宦官,与中贵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