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判官
官名。宋代诸州幕职有签书判官厅公事和节度判官,如该州不设通判,则升判官为签书判官厅公事以兼之;小州判官、推官不并设,或以判官兼司法,亦有由他官兼判官者。辽节度州有军事判官,观察州有观察判官,团练州有团练判官,防御州有防御判官,刺史州不设判官。金沿设,防御州判官一人,秩正八品,刺史州判官一人,秩从八品,掌签判州事,专掌通检推排簿籍。元亦于州置判官,上州一人,秩正七品;中州一人,秩从七品;下州一人,秩正八品,协助知州、同知处理政务。明制,州判官无固定员额,秩从七品,掌与元同。
官名。宋代诸州幕职有签书判官厅公事和节度判官,如该州不设通判,则升判官为签书判官厅公事以兼之;小州判官、推官不并设,或以判官兼司法,亦有由他官兼判官者。辽节度州有军事判官,观察州有观察判官,团练州有团练判官,防御州有防御判官,刺史州不设判官。金沿设,防御州判官一人,秩正八品,刺史州判官一人,秩从八品,掌签判州事,专掌通检推排簿籍。元亦于州置判官,上州一人,秩正七品;中州一人,秩从七品;下州一人,秩正八品,协助知州、同知处理政务。明制,州判官无固定员额,秩从七品,掌与元同。
官名。清朝礼部属官。掌堂子之管钥、守卫、值宿之事。额设八人,七品二人,八品六人,均以满员充任。遇有缺员则由吏部牒八旗选送补授。官名。堂子为清代皇帝祭神之所,在北京长安左门外,相传为取古代明堂会祀群神之
官名。西魏、北周置,不知命品,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北周六典》引《□都督荥阳县令□常府君墓志》:“父欢,魏明帝去河洛之王里,迁崤函之帝□,以君关右豪□,诏追宿卫,任右旅侍,累迁直寝。”
官名。①隋朝至明朝各代省、台、监部分官署次官通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殿内省、秘书省、太史监、将作监、少府监置; 五年都水监加置。唐朝多所沿置,并改殿内为殿中、太史为司天台,内侍省新置,都水罢。
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之尊称。清代总督的尊称,又称制台。宪和台都是对高级长官的尊称。参看“总督”条。
官名。战国秦始置,秦朝沿置。为政府最高国务长官,辅助皇帝管理政务。亦省称丞相。西汉初唯置一丞相,惠帝六年 (前189)分置左、右,文帝二年 (前178) 又置一丞相,武帝征和二年(前91)复分置。不久
匈奴官名。地位仅次于单于,分左、右,各有分地。单于居中,左、右屠耆王分居东、西两方。以单于子弟充任。匈奴尚左,常以太子为左屠耆王。屠耆为匈奴语“贤”。汉朝因称左、右屠耆王为左、右贤王。下辖万余骑,并各
见“检正官”。
官名。太平天国庚申十年(公元1860年)秋,《幼主诏旨》封实天福吉春林为正总朝医,为天朝典官。可能是前期所置国医的易名。按太平天国官制,既有正就必有又正、副、又副诸员。参见“国医”。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掌太子饮膳,隶储政院,设于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卿四员,少卿、丞各二员。官署名。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置,属储政院。秩正三品,掌皇太子饮膳之事。设卿、少卿、主事、
官名。北魏置。侍卫武官首领,统领高军虎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