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尉司吏
吏名。亦称尉史、尉吏。元成宗大德四年(1300)定制,各县巡尉司置一人,掌捕盗。初从民间选取,旋改由贴书等补充。任满一年无过,升任县司吏。
吏名。亦称尉史、尉吏。元成宗大德四年(1300)定制,各县巡尉司置一人,掌捕盗。初从民间选取,旋改由贴书等补充。任满一年无过,升任县司吏。
官署名。宋太祖建隆元年(960)置,隶三司,掌收储诸州所纳布,司其出给。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隶太府寺。官库名。宋置,属太府寺。掌收受诸州输纳布匹,
官署名。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设卿、少卿、丞等官。下设左右提举司提举,同提举、司程,典簿,副提举,军需库大使、副使等。掌工程建造诸事。洪武元年(1368)隶工部。初正三品。六年改正六品,下设营造
官名。梁陈置龙厩内外厩,属太仆。掌养御用马匹,以令为主官。陈因之。
即“王府长史司”。
官名。①魏晋南北朝与“仓部郎”互称,为尚书省仓部曹长官。唐朝置为户部仓部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庾大夫、司储郎中,旋各复旧。开元(713—741)以后以他官为出纳使,渐夺其权。五代
功臣封号。明朝置。凡以功封公、侯、伯爵者,皆可得封。给铁券,岁禄以功为差,荫其子孙。唯从太祖、成祖起兵有功者,另有封号,不属此。
官名。即中书侍郎,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中书侍郎。
官署名。指隐蔽的官府机构,为刑徒免罪后服役的场所。《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将司人而亡,能自捕及亲所知为捕无罪,已刑者处隐官。”或以为罪徒受宫刑后服役的场所。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参见“明保”。
清朝外藩俸禄之一。亦称“俸帛”。清制,藩属之王公、下嫁之公主、格格及额驸,均有俸禄,按年颁给俸银、俸缎。王公中分七等,最高者亲王每年四十匹,最低者四匹。下嫁之公主、格格亦分七等,最高者固伦公主每年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