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部参议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分判各司事务,稽核司员以下功过,与左、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参议。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分判各司事务,稽核司员以下功过,与左、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参议。
古代皇帝以封爵授给异姓王、宗族、妃嫔,都经过一种仪式,在受封者面前,宣读授给封爵位号的册文,连同印玺一起授给被封人,称为册封。如清代,立皇贵妃、贵妃、亲王、亲王世子等均称册封。
① 官署名。即城局贼曹。东晋末刘裕分贼曹置,公府僚属诸曹之一,掌盗贼劳作事。南北朝诸公府、将军府、州府多有置者。长官为参军或参军事。隋朝王府、大将军府、柱国府等亦置,唐高祖武德 (618—627) 间
辽军队名。见“御帐亲军”。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步队、陆军警察队、军乐队一切事宜,以及军士以下人员之补充,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管理步队专科学堂、各镇操场、靶场事。置科长、
官署名。清朝吏部稽勋司及兵部所属办事机构。掌稽检满、汉文武官员俸银、俸米之事。吏部所属设经承二人。兵部所属分左翼、右翼二科,亦设经承二人,办理厅务。官署名。清置,属吏部稽勋清吏司。掌稽核在京满汉文职各
爵名。北齐置。专授给被征服政权的统治者。从五品。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张茂时阴鉴曾任之,统兵,管理羌族事务,驻桑壁。参见“护军”。
郡分职吏名。晋置,见《金石录》二○《晋彭祈碑阴》,掌监畜牧之事。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初年于北京置行在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等官,制同五军都督府。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除“行在”字,而以在南京五府加“南京”字。洪熙元年(1
官名。北魏置。明元帝(409—423)时安原镇守云中,以功加此,后迁驾部尚书。见《魏书·安原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