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部左右侍郎
官名。清末置,为巡警部的副长官,见“巡警部”。
官名。清末置,为巡警部的副长官,见“巡警部”。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置,总领行在军政。设御营使以宰相兼,御营副使以执政兼。其属有参赞军事,以侍从官兼; 提举一行事务,以大将兼。将佐有都统制及五军统制等。三年,令只辖行在五军,其余边防
官名。辽置, 见“舍利司”。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简称中局,包括东安门内巡捕分局、西安门内巡捕分局,下设档房、巡查处、外档房、各段、巡捕队。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世祖至元十二年 (1275) 由西夏中兴道、巩昌两按察司合并而成,置司巩昌 (今陕西陇西) ,仍简称巩昌按察司。二十年,移司于甘州路 (今甘肃张掖),改为河西陇北道提刑按察司
县分职吏名。北齐于京外诸县置市长,掌县治所在市场的管理。
官名,为公主的侍从官。见《汉官》或《后汉书·百官三·宗正》“诸公主……”注。
官署名。即“都水清吏司”。
“长流贼曹参军”与“长流贼曹参军事”省称。官名。晋朝始设此官,为军府及三公的属官,掌管刑狱捕贼等事。南北朝也多设此官。《通典职官二总叙三师三公以下属官》:“(南齐)凡公督府置佐长史司马各一人……长流、
辽制,凡宗戚子弟别组一班,号“孩儿班”,置班使、班详稳等官。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