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检查委员会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二十八日公布的《实业部工厂检查委员会章程》规定,本会设置的目的在于研究并辅助推行工厂检查,以研究所得建议于实业部。设委员若干人,由实业部选派专家充任;委员长一人,由委员互推;秘书一人,由委员会聘任;因事务之需要得酌用雇员。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二十八日公布的《实业部工厂检查委员会章程》规定,本会设置的目的在于研究并辅助推行工厂检查,以研究所得建议于实业部。设委员若干人,由实业部选派专家充任;委员长一人,由委员互推;秘书一人,由委员会聘任;因事务之需要得酌用雇员。
官名。辽客省所属有点签司,《辽史·百官志三》记兴宗重熙六年(公元1037年)耶律圆宁曾任同签点签司事。按《兴宗纪》六年五月,耶律涅哥同签点检司。涅哥即圆宁,此点签司应作点检司,掌点检客省之事。
爵名,与官爵相对而言,秦汉实行二十级(等)爵,但民众受封只限于二十级爵的前八级,即民众受封爵,最高不能超过二十级爵的第八级公乘。二十级爵的前八级为官民共用,八级以上的只用于封赐官员,而不用于封赐民众。
宋朝文臣寄禄官阶通称。
满语“文官”之意。指正卿以下、有顶戴官员以上之文职官。
文书名。清朝之平行文,乃黄册 (详“黄册”①)之副本。清制,臣工在将黄册随同题本呈进御览之同时,亦抄出副本,咨送有关衙门,以备查考。因以青色为封皮,故名。以示与黄册相区别。亦作“清册”。
文书名。指平级官署之间传递公文,如汉、魏。唐朝制度,诸司自相质问,其义有三: 关、刺、移。移,谓移其事于他司。移则通判之官皆连署京师诸司,有移下诸州者,必由尚书都省以遣之。宋朝各级官府之间文书往来称“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宝历元年(公元825年)诏举,韦正贯及第;太和二年(公元828年)诏举, 宋昆及第。
官署名。辽朝置。又称“长春路钱帛司”。设于长春州,掌钱币铸造等事。始置于兴宗重熙二十二年(1053)。设都提点等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渔人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典鱼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渔人”。
内务部直辖机构。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一日公布《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其职掌为办理关于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程序的监督与审查,以及会议的筹备事项。筹备处置评议、秘书两厅。评议厅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