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亲卫
东宫武官名。北周有亲卫大都督,掌皇帝宿卫,建德初置东宫左亲卫,属左司卫,掌东宫护卫。任此职者见《隋书·元弘嗣传》:“十八为左亲卫。”
东宫武官名。北周有亲卫大都督,掌皇帝宿卫,建德初置东宫左亲卫,属左司卫,掌东宫护卫。任此职者见《隋书·元弘嗣传》:“十八为左亲卫。”
专门学校名。原名警官高等学校,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北洋政府创办,校址设在北京,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接办,属内政部。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内政部修正公布的《警官高等学校规程》规定,警官
官名。隋朝内史省次官。置四员,正四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减为二员,十二年(616)改内书侍郎。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内史侍郎,三年改中书侍郎。
官名。宋朝选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官任兵马钤辖,领一州、一路或数路兵马之事,其官高资深者则为都钤辖。金朝于京兆、咸平府置,掌巡捕盗贼。
官名。明置,秩均为五品,掌太子上奏请、下启笺及讲读之事。实为翰林官迁转之阶。景泰间倪谦、刘定之而后,仅杨延和一任此职,后不复设。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北洋政府设置,属国务院,掌办全国水利及沿岸垦辟事务。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视察二人,佥事二至六人,主事八至十二人;技正二至六人,技士十至十六人。局内分置四科,各设
官名。即太子右内副率。
官署名。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村经济。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名。清朝东陵工部衙门之主官。康熙(1662—1722)中设,驻石门。下设员外郎四人,笔帖式四人,经承二人及守库把总、巡兵、匠役等员役。掌陵寝工程岁修之事及祭器、祭物之供给。宣统三年(1911)改归内
乡役名。宋朝始置。神宗熙宁元年(1068),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三年,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每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能力者一人为保长。掌率同保之人维持治安。清朝地方编户中亦设。顺治(1644—16
官名。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选人官名,防御、团练、军事推官换为从事郎,从八品。元朝置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三十八阶,从七品,敕授。文散官名。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改选人阶官第四阶为从事郎,秩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