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至义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八品。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八品。依例升迁右至灵,缺出由右至义升补。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八品。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八品。依例升迁右至灵,缺出由右至义升补。
监狱名。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县设有狱,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明改狱为监,县狱改为县监,清制同。明清之制,县监由知县兼管,通常由典史
官名。五代时后唐皇帝巡行或出征,置大内都点检官,后周始置殿前都点检,位在都指挥使以上。自宋太祖赵匡胤以都点检被拥立为皇帝,其后便不再授此官。参看《文献通考·枢密院·殿前司》。
监狱名。宋置,属府院,掌拘系该管地方一切民刑诉讼案件的人犯。
官名。① 周朝设。为下级武官,又称“连长”。《管子·小匡》: “二百人为卒,连长率之。”《轻重乙》: “兵接弩张,谁能得卒长者,赐之百金。”又《周礼》夏官之属,军制百人为卒,其长官为卒长,上士爵。②太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职官。掌皇帝出入之扈从。额定二人,于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中特简。凡皇帝朝会、祭祀、驾出、驾入以及谒陵、耕耤等,皆引导扈从。凡皇帝御经筵、大阅、御楼受俘、赐见等,则立于御座之后。武官
官名。汉朝西域龟兹等国置之。龟兹国有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官名,匈奴和西域龟兹国等置此官,意即千人之长,掌千人。《汉书·匈奴传》:“诸二十四长,亦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辅佐)小王、相、都尉、当户
即“稽察宗室御史处”。官署名。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置,又名稽察宗人府衙门,属都察院。以宗室御史二人兼管,一人掌印,一人协理,下设经承三人,掌稽察宗人府事务。其稽核内容,包括每月两次银库钱粮册籍
官名。宋置,见“提举市舶司”。
见“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
官名。即太子洗马,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子洗马。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司经局太子洗马为司经大夫。次年改司经局为桂坊,司经大夫改称桂坊大夫。参见“桂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