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帽局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二年(1379)置,设官大使、副使。十七年定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二十八年改大使正五品,左、右副使从五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掌宫中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造作宫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需用之帽靴。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固定员额。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二年(1379)置,设官大使、副使。十七年定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二十八年改大使正五品,左、右副使从五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掌宫中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造作宫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需用之帽靴。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固定员额。
官名。清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江宁织造官员,由司员内奏简。光绪三十年(1904)裁。
即“太子左卫率”和太子右卫率”的合称。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管辖南郊太庙祭器库,掌藏郊庙祭器,以待祭祀之用。官署名。属太常寺,与南郊太庙祭器库、南郊杂物库、太庙杂物库同掌收藏器物,以待祭祀之用。
指翰苑清贵之官。宋代苏轼《东坡集·谢翰林学士启》:“致兹朽钝,亦践高华。”
明清对奉皇帝委派而特办某事官员之称呼。清制,其三品以上者称“钦差大臣”。均属临时性差遣,事毕则解任。
官名。①隋朝至明朝各代省、台、监部分官署次官通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殿内省、秘书省、太史监、将作监、少府监置; 五年都水监加置。唐朝多所沿置,并改殿内为殿中、太史为司天台,内侍省新置,都水罢。
魏晋南北朝诸公、军府长官的泛称,相对本府僚佐、属吏而言。《魏书·辛纂传》: “稍转太尉骑兵参军,每为府主清河王怿所赏。”佐吏、幕僚称所属长官为府主。晋朝潘安仁(岳)《闲居赋序》:“今天子谅闇之际,领太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漠北马群饲养蕃息之事。长官为太保。
官名。唐、宋东宫官有太子左、右谕德,简称谕德。明朝太子官署詹事府所属左、右春坊置左、右谕德,从五品,掌侍从赞谕。参见“左谕德”、“右谕德”。官名。唐置,为太子属官,掌讽谏规劝。分左右,左谕德属左春坊,
官名。春秋齐置。掌渔盐税利征收。《左传·昭公二十年》:“海之盐蜃,祈望守之。”官名,春秋时齐国设此官,掌渔盐之利。《左传·昭公二十年》:“海之盐蜃,祈望守之。”注:“衡鹿、舟鲛、祈望皆官名也。”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