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文
科举考试方法之一, 即“帖经”,见该条。
科举考试方法之一, 即“帖经”,见该条。
参见“三公郎”。
西周时司徒、司马、司空的合称。有司,谓掌事人员,金文作“有”。《裘卫鼎一》说:“迺令叁有土邑人逋,
食邑制度之一。唐朝封户有虚实之别,其封国并无疆土,封户亦徒有虚名,唯加实封者,始食其所得封户之租税。玄宗开元(713—741)中定制,食实封者不得私征封户租调,需向太府寺领取封物,其实封有同俸赐。后又
官署名。明置,掌杂造器物。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罢官、责降、追停、停职者,遇赦恩得以恢复官职,收叙任用,称叙复。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官员在任被责降官、罢官或停职,遇恩赦可以恢复原有的官资, 拟注任用。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侍御武士的长官。《叔繁簠铭》:“吴王御士尹氏叔繁作旅簠。”
官名。汉朝县府所属功曹之长,亦称主吏掾。掌选署功劳。北齐司州、清都郡,邺、临漳、成安三县以及州属功曹亦置。官名,汉朝郡县置功曹史,有时也置功曹掾。掾、史为曹正、副长官,掾为正,史为副,功曹掾、史,皆掌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办事机构。康熙三十三年 (1694)设。掌本院官员吏役俸饷及马驼草料稽核奏销等事。与左司共设郎中一人,掌左司印,本司另设员外郎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
见“资(1)”。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督造旗帜及填写旗字。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