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尚书事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位次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则无高下之分。魏、晋以散骑常侍、散骑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录尚书事则专授予公卿权重者。东晋唯置录尚书事。北魏复置,与录尚书事亦无高下之分,唯常同时加予数人。
官名。西汉始置,见“领尚书事”。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位次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则无高下之分。魏、晋以散骑常侍、散骑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录尚书事则专授予公卿权重者。东晋唯置录尚书事。北魏复置,与录尚书事亦无高下之分,唯常同时加予数人。
官名。西汉始置,见“领尚书事”。
官名。见“庶吉士”。
官名。《宋书·百官志》记公府佐吏,最后说:“参军督护,江左置,本皆领营有部曲,今则无矣。”是东晋以来公府有此职。南朝宋时州军府亦置,《宋书·恩幸·戴法兴传》载:“上(世祖)为江州,仍补南中郎典签。上于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主管王后车马的长官。《左传·昭公二十七年》:“夫左尹与中厩尹,莫知其罪,而子杀之。”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掌养御用马匹。《左传·昭公二十七年》:“夫左尹中厩尹和其罪。”
内职掌名。隋太卜署所属有相师十人,掌相术。
官名。北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置为东宫属官,以左右监门副率兼。仁宗即位,遂省。
官名。清末各官办铁路行政长官。品秩不等。光绪十七年(1891),筹筑关东铁路,始置,由直隶总督兼充。嗣后龙州等路亦置。掌司该路筹建事宜。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 (786) 初置,一员,从二品,为右骁卫长官,位大将军上,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豹骑番上者,分配之; 凡分兵守诸门,在皇城四面、官城内外,则与右卫上将军分知助铺。宋朝置为
同“内城巡警总厅巡查所”,参见该条。
官名。《晋书·羊琇传》记羊“琇少举郡计”。即郡上计吏。参见“上计吏”。
官名。金置,属閤门司。秩正七品,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