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府监
监狱名。明置,拘禁陪都应天府地区案犯,由司狱主管。
监狱名。明置,拘禁陪都应天府地区案犯,由司狱主管。
官署名。民国置,直属财政部,掌监督各省盐务机关办理的成绩、所属官吏的升降,编练场警,调剂运销,审定盐税定率,及盐务行政等事。设署长一人,总理署务。下设总务、场产、运销、审核、缉私五科。民国二十五年改为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宫局。员二人,从七品,为司正之佐,协掌纠察宫闱、戒令、谪罚之事。唐朝改正七品,不属二十四典,为宫正、司正之佐。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官署名。元朝置。掌织造丝绸。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为撒答剌斯提举司。
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参见“员外散骑侍郎”。散官名。北周置, 见“左员外侍郎”。
官名。唐武则天长安二年 (702)置,掌教习天文气象,兼掌观测天文气象,员二人,正八品下。肃宗乾元元年 (758)加号五官灵台郎,置五人,正七品下。宋初隶司天监,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次长官,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顺治元年(1644)设,武职从一品。额定六员,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由散秩大臣、都统、护军统领、前锋统领、满大学士,尚书内特简。协助领侍卫内大臣,掌率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1389)于殿庭仪礼司置左、右各二人,正九品,佐司正、司副掌司事。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遂罢。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骑兵郎互称,为尚书省骑兵曹长官。参见“骑兵郎”。
官署名。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 置,隶户部,职同刑部之比部。三年,以其事归比部。
官名。金朝都水监属官。设于教城。管辖武城,白马、书城、教城四埽。人选由都水监廉举,领埽兵约二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