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府通判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行政长官之一,以朝官充任,与知府同理本府政事。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行政长官之一,以朝官充任,与知府同理本府政事。
选举制度。宋朝贡举考试方式之一。亦称胄试。即有关官员子弟、亲戚、门客,为避嫌,牒送别处考试。真宗景德二年(1005),始命文、武升朝官嫡亲送国子学附试。其后,逐形成制度,知州、通判门客、本治所同宗或异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主时节祠祀。南朝宋亦置,在内外文武官数外,属职掌人,为低级职吏。官名,汉置,属司隶校尉或州刺史,掌时节祠祀。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司隶校尉》。
蒙古语,意为“十”,或用以称十户,参见“牌子头”。
即设科射策。汉朝选官考试的一种方法。其法,将试题书于简策,按难易分为甲、乙两科,或甲、乙、丙三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应试者任意取策,不得更换。主考者依其答案评定优劣。主要行于太学,岁试博士弟子;其次
官名。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置一员,正三品,总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
官名。即东汉谒者奉皇帝之命外出监督常备营兵者。《后汉书·耿恭传》: “及防还,监营谒者李谭承旨奏恭不忧军事,被诏怨望。坐征下狱,免官归本郡。”时有黎阳等营,屯驻常备军队,以供调遣征战。官名,东汉置,掌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卫尉寺长官,以郎官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卫尉卿为卫尉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卫尉寺卿与少卿均为寄禄官,无职掌,置判卫尉寺事一人主管卫尉寺。元丰改制,始以
满语官名。汉译为“副司库”。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右卫率副贰,二员,从四品上。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名右侍副率。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右卫副率,为太子右卫率府次官,二员,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典戎卫副率
见“横班”。宋初武臣本官阶。见“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