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总厅属巡警部时期,外城分为四个分厅,即外城东分厅、外城西分厅、外城南分厅、外城北分厅。东分厅设六区,南分厅设四区,西分厅设六区,北分厅设四区,共二十区。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
外出求官;做官。《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长卿久宦游不遂。”
参见“内直监”。
官署名合称。明置,为宦官所掌的内府官署。四司是:惜薪司,掌所用薪炭之事。钟鼓司,掌管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诸杂戏。宝钞司,掌造粗细草纸。混堂司,掌沐浴之事。各司都置掌印太监一人,其他官员各司
行政院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理对于各种图书杂志的审查,执行国民党政府文化控制政策。
官名。见“度支使”。
官名。元置,属奎章阁学士院。秩从二品,员额二人,掌为皇帝进讲史书。
官名。北魏初置。《魏书·贺狄干传》:“初,太祖普封功臣,狄干虽为姚兴所留,遥赐爵襄武侯,加秦兵将军。”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五品。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掌制造器甲之事,设提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