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牧
官名合称。唐朝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长官,各设一员,从二品,亲王为之,别以长史为尹,通判府务。宋朝开封府、应天府、次府皆置为长官,亲王为之,不常置,多以权知府事或知府事行其事,北宋前期亦为二品。
官名合称。唐朝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长官,各设一员,从二品,亲王为之,别以长史为尹,通判府务。宋朝开封府、应天府、次府皆置为长官,亲王为之,不常置,多以权知府事或知府事行其事,北宋前期亦为二品。
官名。清朝福建船政长官。同治五年(1866)置。一人,特简。初为钦差大臣,正二品,光绪四年(1878)后,曾数次由地方巡抚、总督、将军等兼任,品秩不定。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
官名。为武器署的主官,见“武器署”。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置,掌理双单月候选人员投递互结供状,稽察选卷,并请旨缺分及应补人员随时知照军机处,每月出投供堂报。设经承以办理事务。本处成立前其职任本为开设科所
海关海事部地方机关三班之一。见“海事部”。
州门下吏名。两汉郡县各曹均有书佐,职主起草和缮写文书。南朝宋置此职于州,见《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
清朝由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包衣人组成的佐领。汉译为“内府佐领”。
明代对生员的科考,又称决考。因此科决定生员之应否参加乡试,故有此称。
见“十武将军”。
官名。 西魏, 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典硙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元朝置。掌驿站。设于世祖至元七年(1270),设官六员。十三年,改通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