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支部会计司郎中
官名。清末度支部会计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官名。清末度支部会计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礼曹清吏司”。
官署名。辽仿宋总管府之制置诸军兵马都总管府,属南面军官。设官有某兵马都总管、某兵马副总管、同知某兵马事,某兵马判官。
首都的通称。《史记·平淮书》:“漕转山东粟,以给中都官。”中都即指京师。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防司,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三年,军防司撤,併入军制司。掌承办水师人员驻册分发,千总、把总、外委之拔补,水师副将、参将各员之密保
官名。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中录事参军与录事参军事,陈沿置。北齐皇子王府所置同梁。隋于诸王府惟置录事,唐亲王府有录事参军,其下复置录事。唐制,亲王府录事参军一人,秩从六品上,掌分派吏员的工作,检查吏员经办
官名。周朝置。主管教授国子舞蹈。《礼记·王制》: “凡入学以齿。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都者以告于大乐正。”郑玄注: “大胥、小胥、皆乐官属也。”《周礼》春官有“大胥”,“中士四人”,“掌学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二品。掌宫廷服用、饰物制造。设于世祖至元三十年(1293)。置院使七员,正二品; 同知二员,正三品; 同佥二员,正四品; 院判二员,正五品。辖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异样局总管府等机构
文官工作的纪律规定。北洋政府制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公布的《官吏服务令》规定,其内容如下:一、官吏应竭尽忠勤,按照法律规定以行使职务。二、属官对长官在监督范围之内所发布的命令,有服从的
官名。即“车府丞”。
官名。北齐置。佐并省尚书令及左仆射管理并州尚书省事务。地位略低于京师尚书右仆射。其职掌与“尚书右仆射”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