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1902)设。掌京城警备、司法、公安及办理交涉事宜。辖文案、营务、发审三处及协巡局六、巡捕处六十二。置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以及提调、总办、会办、巡捕等官。二十八年撤销。
官名统称。即宋朝内侍省左班副都知与内侍省右班副都知。
官名,秦和汉初称郡守,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为原的长官,掌治其郡。凡郡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佐官有丞、尉(都尉),属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苑囿禽兽等事务,以大囿丞为长官,属司农寺钩盾署。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从七品上。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七品上。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翰林院国史院官员,在监修国史下,实掌国史院事务。保宁八年(976),“谕史馆学士,书皇后言亦称‘朕’暨‘予’,著为定式”。(《辽史·景宗纪》)官名。辽国史院置,掌修国史,地位在
官名。宋初置,为诸司使之一。后改衣库使。
1、户口编制单位。《汉书·晁错传》:“古之制,边县以备敌也,使五家为伍,伍有长;十长一里,里有假士;四里一连,连有假五百;十连一邑,邑有假候。”2、行政区划名。《礼记·王制》:“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置,掌校勘史籍,选新及第进士充任。
官名。明初于各王府典服所置,一人,正六品,佐典服正掌王府冠服之事。后罢。